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)》已于2019年8月27日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智能建筑、BIM、CIM、智慧城市等领域纳入“鼓励类”产业。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,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1年本)(修正)》同时废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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